吊装带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项
① 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吊装带,如同时使用几支时,应尽可能是负荷均布在几支吊装带上。
② 不允许将软环同任何可能对其造成损坏的装置连接起来,软环连接的吊挂装置应是平滑、无任何尖锐的边缘,其尺寸和形状不应撕开吊装带缝合处。
③ 在移动吊装带和货物时,不要拖拽。
④ 不要使吊装带打结、打拧,不允许吊装带悬挂货物时间过长。
⑤ 不允许使用没有护套的吊装带承载有尖角、棱边的货物。
⑥ 当货物停留在吊装带上时,不得将吊装带从承载状态下抽出来。
⑦ 如果在高温场合或吊运化学物质等非正常环境下使用吊装带,应按照制造商的指导、建议进行时用。
⑧ 吊装带弄脏或在有酸、碱倾向的环境中使用后,应立即用凉水冲洗干净。
⑨ 吊装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条件下存放,不应把吊装带存放在明火旁或其他热源附近。
吊装带的报废标准
吊装带在使用过程中,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予以报废。
① 织带(含保护套)严重磨损、穿孔、切口、撕断。
② 承载接缝绽开、缝线磨断。
③ 吊装带纤维软化、老化、弹性变小、强度减弱。
④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。
⑤ 吊装带出现死结。
⑥ 吊装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、腐蚀、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。
⑦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装带的警戒线裸露
吊装前的准备工作:
(1)技术人员经过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。
(2)设置吊装警戒区,专职施工员到场,与吊装无关人员清理出场。
(3)机、索具已由吊装人员检查完毕。
(4)设备已经验收合格。
(5)设备的基础已交接,并验收合格。
(6)施工场地已检查坚实。
(7)专职施工员及施工人员已经熟悉其工作内容。
(8)一切妨碍吊装工作的障碍物已经清除。
(9)吊车工作场地应平整、坚实,避免沉陷。
3、试吊
试吊前检查确认;吊装总指挥进行吊装操作交底;布置各监察岗位进行监察的要点及主要内容;起吊放下进行多次试验,
使各部分具有协调性和安全性;复查各部位的变化情况等。
4、正式起吊时,使设备离开支座100—200mm时停止,并作进一步检查,各岗位应汇报情况是否正常,然后再确定是否进行吊装作业。
起重、吊装知识
一、 安全操纵的一般规定
(1) 施工前应由技术职员同有施工经验的工人研究制定方案,向参加操纵的职员进行技术交底,并要求操纵时精神集中,服从同一指挥。
(2) 留意施工环境,检查作业范围内有无危险地段和排挤电力线路及其它障碍物。必要时应设禁区。作业职员视危险程度挂安全带,戴安全帽。
(3) 所有受力杆件、钢丝绳、起升动力及锚固设施均应校算其受力强度,安全系数不小于3.0,钢丝绳安全系数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:即缆风绳为3.5;缆索起重机、承重机3.75;手动起重设备4.5;机动起重设备5'6;作吊索无弯曲6'7,作捆绑吊索8'10(其钢丝绳因磨损、断丝应按标准折减受力强度至报废)。
(4) 所有拖拉绳(缆风绳)需用直径12.5mm以上的钢丝绳,且需设专用地锚。不准拴在电杆、树木或脚手架上。地锚必须根据受力大小按标准埋设、选位适宜,拖拉绳与地面夹角不宜大于45°,如条件有限应适当加深地锚埋设以增大垂直方向的压力。
(5) 起重用钢丝绳只答应插接,插接长度应为20'25d(钢丝绳直径)且不小于300mm,凡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答应有任何形式的接头;用于拖拉绳的可以卡接,卡子方向应一致,间距为5'6d,U形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,压板应压在受力绳上;绳索(千斤绳)两头插成环套的插接长度应不少于15d且不得短于300mm。
(6) 使用几根钢丝绳作索具或用一根钢丝绳绕成几个分支起吊重物时,必须使每根或每个分支钢比绳均匀受力,钢丝绳与地面水平夹有不得小于30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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